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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宜兴市芳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罚款20万元。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分别从三处购进原产地泰州市姜堰区、盐城市滨海县的大米共计155吨,并在经营场所内将上述大米重新灌装入标注产地江苏无锡,并有“宜兴香米”“源自无锡地区水稻基地”等文字说明的大米包装袋内销售。去除1%的抛光损耗,该公司共计生产153.45吨宜兴香米,标价4.4元/kg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此外,该公司开展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时,未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粮食经营台账。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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