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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双版纳5月7日电 (记者程浩)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月7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据此前报道,2020年7月9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离开南京,被男友洪峤骗至云南省勐海县,到达勐海县兴海检查站后失联。当天,张晨光、曹泽清等人受洪峤指使,提前准备好行凶工具后将李某月杀害并埋尸。同年9月1日,犯罪嫌疑人曹泽清、张晨光等人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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